周 亮
(湘潭大学纪委办、监察处)
《左传·襄公二十四年》鲁叔孙豹有云,“太上立德,其次立功,其次立言。虽久不废,此之谓不朽。”人要活得有意义、有追求,“行”好是关键。共产党员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,要始终保持党性纯洁、政治纯洁、思想纯洁、道德纯洁、组织纯洁、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纯洁及作风纯洁,就必须坚守良“行”。
“行”要有信。“学高为师,身正是范”,行动的感召胜过万千言语的呼唤。共产党员要言必行,行必果。就如闻一多所言,“有的人说了再做,有的人做了再说,有的人说了也不做,有的人做了也不说。”实际上,只说不做比不说不做后果更可怕,这是行之大忌。因为说了不做,群众就会怀疑我们讲话的真实性和我们个人人品是否有问题,甚至会怀疑党组织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言是行的先导,但行更胜于言,只有行之有信,言才能掷地有声。党员干部是群众利益的代表者,是权力的行使者,更要注意行要有信。
“行”要有礼。对于党员干部,开口要言之有礼,头足行之有礼,待人彬彬有礼,举手投足都要显示出自身的素质与能力。要时刻牢记自己人民公仆的身份,用自己的行动魅力去吸引人、帮助人和感染人,形成榜样的示范效应。即使面对老百姓的牢骚、抱怨,甚至是恶言,也不要生气,要以张廷玉“让他三尺要何妨”的宽阔胸怀,努力提升自己做人的品位,塑造出积极向上、温和有礼的党员干部形象。
“言”“行”要统一。言必信、行必果是做人的应有品格和道德修养的基本要求。我们要切忌说做相悖,言行不一,大话空话套话多,深入实际真抓实干少,“光打雷、不下雨”、台上一套、台下一套,对上一套、对下一套,当面一套、背后一套。这些严重违背党知行统一的优良作风,背离了党性原则,损害了党的威信,蚀了党的肌体,使党员领导干部在群众中失去信任感和亲和力。因此,作为中国人民的先进分子,党员干部要做到: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好,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要不做,力求做到大事严格办,小事严肃办,坚持“说实话、办实事、求实效”,在各方面要以身作则,树立好的榜样。
“行”要有范。做到慎权,讲究行的规范。党员干部要保证自己不以权谋求个人的特殊利益。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及时到岗,在岗,及时处理事务。同时,领导干部基本上都掌握了一定的权利,有时甚至直接充当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件的审案“法官”和“仲裁者”,因此,在处理群众关心的问题时,一定要慎权。要正确认识到,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,是用来为群众办实事、办好事的。要加强权力的自我约束、自我保护,过好权力关,不该去的地方不去,不该吃的东西不吃,坚决管住自己的手、脚和口,切实以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,不以权谋私。
“行”要有效。党员干部不行则已,行必有效。对待老百姓反映的问题,要深入群众中间,积极了解他们所思所想,充分掌握、了解问题的实质,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。要时刻注重工作的可操作性,坚持做到“三性”,即政治敏感性,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;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性,树立大局意识;行动的敏捷性,贯彻党中央精神、意图要迅速、及时、反应敏捷。“力戒飘浮,力戒空谈,力戒奢侈。”要始终把自己的言行与党和政府的形象联系起来,充分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,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自觉实践党的宗旨,当好人民公仆,踏踏实实为广大群众谋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