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华社济南9月22日电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、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受贿、贪污、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薄熙来犯受贿罪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犯贪污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;犯滥用职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年;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国无法不治,民无法不立。无论你是平民百姓,还是高官显爵,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谁也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、践踏法律的特权。纵观对薄熙来案件的审判全过程,可谓依法依规,实事求是,公平公正。体现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鲜明立场和坚强决心,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宪法的神圣。
只有把权力置于阳光下,根除“人治”隐患,让“人治”没有生存的土壤,加强对权力的监督,加强法治建设,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。成克杰、胡长清、刘志军等一批高级官员的纷纷落马以及对薄熙来案件的查处和惩治,是我们党反对腐败的一贯作风,更是建设廉洁政治和法治社会的必然抉择。
莫伸手,伸手必被捉!践踏法律尊严、亵渎人民赋予权力的行为,终将被法律严惩。(苏仙区法院监察室)